******居民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
答疑及补遗
项目编码:AA******1
各潜在投标人:
******居民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单位进行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提问2: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得分仅为10分,部分单位为了恶意竞争,宁愿放弃该得分项,转而进行异常低价报价,最终取得中标。
为防止不参与资产盘活的单位恶意低价获取中标,强烈建议招标人设置限价的90%为异常低价警戒线,当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部分(按投标的下浮比例进行分析)等成本构成的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3: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评标办法第2.2.2(1)中,又要求“盘活存量资产要求”。
为了企业更加高质量发展及盘活资产,建议招标人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其中牵头单位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内容,另一成员单位独立完成资产认购。”
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提问4:合同专用条款13.2.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经审定结算金额的 0.5‰/天支付违约金。此处处罚金额较大,请问是否可以约定为2000元/天?或者将合同额得5%约定为处罚上限?
回复: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5:合同专用条款2.4.1.1,施工场地的提供是否采用一次提供全部施工场地?
回复:本项目无法一次性提供全部施工场地。
提问6:合同专用条款1.13,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请招标人明确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回复:调整。
提问7: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可以。
提问8:新点软件导出文件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是否以新点软件导出文件为准?
回复:以新点软件导出文件为准。
提问9: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单位进行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提问10: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评标办法第2.2.2(1)中,又要求“盘活存量资产要求”。
为了企业更加高质量发展及盘活资产,建议招标人修改为:“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其中牵头单位须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建设内容,另一成员单位独立完成资产认购。”
2、本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要求”得分仅为10分,部分单位为了恶意竞争,宁愿放弃该得分项,转而进行异常低价报价,最终取得中标。
为防止不参与资产盘活的单位恶意低价获取中标,强烈建议招标人设置限价的90%为异常低价警戒线,当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部分(按投标的下浮比例进行分析)等成本构成的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得简单以设备自有闲置、亏本让利、******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回复:1、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2、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11:请问招标人,招标文件是否可以改成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独立负责施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独立负责资产租赁,若中标由负责租赁资产的单位签订资产租赁协议?
回复:本项目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提问12:为防止不租赁资产的单位恶意低价获取中标,建议招标人设置限价的90%为异常低价警戒线,当投标报价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提供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的说明。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部分(按投标的下浮比例进行分析)等成本构成的事项的合理性进行详细分******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中的第3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这个类似业绩,新建的市政工程业绩可以吗?必须是跟本项目一样的改造工程业绩吗?
回复:可以是新建的市政工程业绩。
提问14:当前形势下,巡视组明确指出盘活资产与工程招标挂钩不合理,本项目仍然明确写入文件中,该操作是否合理?是否应该删除相关条款?
回复:招标文件中“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
提问1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请问此处的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还是水行政主管部门
回复: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提问16:市政道路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问题阐述不明确,无法回答。
提问17:高新区已经取消此类资产盘活条款,本项目为何还要明码标价,该条款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应该删除?
回复:招标文件中“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
提问18:请问这个招标文件未勾选,是否按:“¨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建筑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符合该行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的,该联合体方可免除投标保证金。“执行”
回复: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不实行免除投标保证金。
提问19: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提问20: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提问21: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本项目不是异地评标。
提问22:中央巡视组已经明确对资产盘活提出不合规,设置此类条款,是否充分考虑了合规性问题?
回复:招标文件中“盘活存量资产要求”不属于限制性条款,不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要求。
提问2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重庆的投标保函要求的格式是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格式,独立格式的投标保函就是受益方只要发起索赔,无需任何理由,保函开立方就必须在保函约定的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如果不进行赔付的话,那这个保函开立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就值得怀疑,也许自己公司已经烂掉根本没有赔付能力,根本不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不能满足条件的******有限公司因为开出的保函索赔不进行赔付已经至少有************************有限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案件,案号:(2024)渝0112民初36785号;以上案件只是公开的部分案例,******有限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根本无能力做第三方担保,请受益人业主方、投标供应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相关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能加强监管,清理出像重庆涪商融资担保公司这种根本没有赔付能力,根本不能满足招标文的条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不能满足条件的融资担保公司滥竽充数的,导致财政资金无法得到安全保障。
回复:(1)投标人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在开具纸质投标保函之前,可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向纸质投标保函开立人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监管部门核实该开立人出具保函的资格能力、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等事项,以切实保障投标人自身的合法权益。(2)纸质投标保函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提问24:本项目是否有预付款,若有,比例是多少?合同上没有明确,而且标书合同样板中的12.2和后面的支付矛盾?请业主给出明确的答复?
回复: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增加以下内容:14、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作如下修改:
原文: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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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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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总报价对应内容修改为“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对应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应当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当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2.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对应内容修改为“符合第三章 3.评标程序第 3.1.3项规定。”
6、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增加以下内容:A-27 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7、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部分格式调整如下:投标函部分目录内容增加“(四)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内容增加
(四)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90%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8、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3)内容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部分中将《资产盘活承诺》中“贵司”修改为“招标人”******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协议》中4.1租金标准内容修改为“本次月租金为:¥607131.00元,一年租期总租金为:¥******.00元。(具体资产租赁单价详见资产租赁明细表)”;资产租赁明细表详见附件1。
注:本答疑补遗通知书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书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4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