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娄底高新区斗笠山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417000;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娄底高新区斗笠山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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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地点 |
娄底市娄星区神童湾大桥上游100米涟水河右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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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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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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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概况 |
1、排污口坐标:E111.975662°,N27.73724°;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入河方式:DN500管道; 6、入纳水体:涟水河; 7、排污能力:5000m3/d; 8、排污口论证范围:论证范围为入河排污口涟水河上游500米处至排污口下游18.5km西阳渡口断面; 9、排污口排污限值:采用“分质预处理+水解酸化+A2/O生物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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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一期污水处理规模 5000m3/d ,项目实施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斗笠山化工园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下,COD、氨氮、石油类、总磷在涟水河丰水期和枯水期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斗笠山化工园污水处理厂非正常排 放下,COD、石油类在涟水河丰水期和枯水期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氨氮、总磷在涟水河丰水期和枯水期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有限公司排放口、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 厂入河排污口、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入河排污口正常排放下,COD、氨氮、石油类、总磷在涟水河丰水期各关心段面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有限公司排放口、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入河排污口正常排放下,COD、氨氮、石油类、总磷在涟水河枯水期各关心段面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当排污口废水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涟水河影响较大,因此本工程应严格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加强运营期风险防控,严格环境管理,杜绝污水非正常排污现象。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分析 1、对水生生物区系组成的影响分析 运营期尾水排放进入涟水河,导致水体营养物质增加,耗氧量增加,可能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水体氧含量下降,将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论证排污口排污量较小,由于河水自身的稀释作用,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本底值。因此运营期正常排放时, 尾水排放对涟水河水生生物区系组成的影响有限。 2、对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分析 运营期尾水排放将导致氮磷增加,富营养化风险增加。排污口附近浮游生物、底栖动物耐污性种类比例升高,寡污性种类减少或消失,种群结构发生改变。尾水排放对鱼类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饵料基础产生的间接影响,浮游生物的增加将导致滤食性种类比例升高,而杂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比例将下降。由于尾水排放量占涟水河径流量的比例极小,污染物进入水体后被迅速稀释至河流污染物本底值附近,影响范围主要是排水口附近水域。因此,运营期对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3、对水体富营养化的影响 论证排污口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其污染负荷也得到消减,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排污口排出的污水中含有一定浓度的氮、磷,能够增加水体中的养分,导致藻类繁殖,对排污口附近喜清水类水生生物生长、繁殖产生一定影响,论证排污口污水含有机物浓度较低,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较小。 4、对水府庙湿地公园的影响分析 根据《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规划总面积18600公顷,湿地面积6318.0公顷,陆地面积12282.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内动植物资源。《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16~2025年)》中规划湿地公园内水体水质要求维持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斗笠山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4km为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园区废水通过收集处理达标后流经涟水河4km汇入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及非正常工况下:COD、氨氮、总磷在到达水府庙湿地公园即可达到III类标准。因此要保护好湿地水资源,确保其不受损害。斗笠山工业污水处理厂应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杜绝事故状态下园区企业废水直排涟水河。园区企业均按照要求设置有事故水池及其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不会改变涟水的水环境功能,河流中微生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生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以上述生物为食的鸟类、两栖类等动物的食物链不会有太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基本不会对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造成不利影响。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居民和企业用水不采用地下水,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源,不以地下水位供水水源,地下水开发程度较低。同时,从受纳水体与地下水的补给排泄角度分析,项目区域地下水是向涟水河水体汇集,不会渗漏补给地下水,因此,论证排污口尾水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对第三者影响分析 1、对控制断面水质影响分析 论证排污口位置距涟水河西阳渡口断面的距离为18.5km 。经论证计算,按照设计水文条件预测,斗笠山化工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处理规模按一期 5000m3/d,尾水排放标准按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排放的尾水排放进入涟水,在正常排放下排放口附近局部区域氨氮、总氮、总磷的浓度会增高,但在涟水河西阳渡口COD、氨氮、石油类基本可恢复到背景浓度。不会改变西阳渡口断面处的现状水质类别。 2、对排污口下游取水单位的影响分析 根据本项目排污口尾水可能影响的范围,对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以下的涟水河河段主要取水口现状进行调查,影响河段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取水口或其他取水口。本项目排污口下游最近取水口为27.2km处娄底市二水厂取水口,距离较远,因此,本排污口设置,对排污口附近取水单位用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3、对农业灌溉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污口下游的涟水河段主要功能为工业用水区,下游有小面积的农田。本项目外排的废水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外排废水水质优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要求。项目无高温废水排放,不会造成河水水温变化,可以直接用于农田灌溉,排污口设置基本不会对下游农业灌溉产生不利影响。 ******居民影响分析 本项目论证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取******居民影响较小,但是要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污水处理厂发生非正常排放事故,避免涟水河污染物超标。 5、对防洪、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影响 斗笠山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DN500mm 管道下穿涟水河堤防,将厂内污水排入涟水河,排污口占河道行洪面积较小,对涟水河河势稳定性、水流形态的影响较小,不会对河段河势变化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五)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1、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期间废水事故性排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 设备故障、管道破裂导致水质异常;进水水质异常;供电故障;汛期影响提升泵站故障;火灾影响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 2、风险防范措施 表1 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管网破裂应急处置措施
表2 进水、出水水质异常应急处置措施
表3 污水处理厂停电应急处置措施
表4 污水提升泵站设备故障导致管道中污水溢流处置措施
(六)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尾水受纳水体为涟水河下游段,本项目排污口论证评价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取水口,也无其它生活和工业取水口,不涉及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类产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索饵场等生态敏感点,涟水河娄星区段未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项目排污口下游最近取水口为27.2km处娄底市二水厂取水口,距离较远,因此,本排污口设置对排污口附近取水单位用水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排污口为新建排污口,设置在娄底市娄星区神童湾大桥上游100米涟水河右岸,符合涟水河水功能区及地方规划要求,排放规律为连续排放排放,排污口设置合理。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排污口设置符合《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合理。 综上所述,项目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二、专家评审结论 专家评审结论:《论证报告》编制内容较全面,对入河排污口的位置、排水方式、入河排放总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以及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水质、水生态的影响进行了论证,提出的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污水排放监控方案总体可行。论证过程阐述较合理,论证结论总体可信。《论证报告》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技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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