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第二批次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
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二批次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度第二批次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我市现有松林5.56万亩,是本市重要森林资源,重点区域松林注射松材线虫病免疫制剂是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主要手段。按《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要求,我市在2024年完成了拔除龙山、观海卫、横河疫点的目标任务,全市再次实现无疫情。根据国家林草局2025年第3号公告,我市成功撤销松材线虫病疫区。为全面巩固疫区拔除成果,全市计划采购免疫药剂30万支。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1月-2026年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和免疫制剂生产厂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
3.2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的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及《农药标准》,其中《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为“松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服务中心(交易服务区)二楼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大发路145号二号楼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5室
传 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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