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 要求 | 计量单位 | 价格(元)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某校信息化等建设综合设计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 408万元 ;
3.本次采购共1个采购包,不允许将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①保密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涉密信息系统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发证机关:国家保密局或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会同国家保密局、装备发展部等);
②专项资质:须具备有效的下列专项资质之一: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甲级专项资质(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8.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成功的截图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