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5〕55号、远发改审批〔2025〕62号************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六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编号:YAA020042-202507-01
2.2 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位于鸣凤镇凤吟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2m,设计速度V=30km,全长约448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工作年限10年。桩号K0+170处横跨一沟渠,设计采用2-3.0*2.8m箱涵;(六期)位于鸣凤镇鸣凤山路、山泉路等道路雨水管网、雨水口、检查井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及箱涵;具体以发包人实施要求为准。
2.3 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 招标范围:远安县中心城区雨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二期、六期)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 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2.8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后的18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及返聘证明材料且从业年龄和执业资格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若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经建设单位同意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提供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 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3.6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 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 ******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至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 文件精神及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非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 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
9.1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 项目。
9.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9月29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 系 人:熊尚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 系 人:向芸芸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