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学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学校扩建项目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查处。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学校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都市五眼泉镇袁家榜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扩建化学实验室2间,生物实验室2间及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总面积为400m2,以满足初、高中的教学需求。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实验室室内通风,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楼顶自然稀释、沉降扩散,达标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间,实验过程产生的各类实验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污水排放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都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