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计划组织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相关内容有所补充更新,请以此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4型装备网络安全试验
二、项目编号:2025-JLJJYJ-F3014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
1.某4型装备的网络安全试验技术服务;
2.工具运行平台4台。
项目预算:182万元。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请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赴采购单位查看。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集团公司)管理的,可能影响试验公平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限制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军队有关装备部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装备采购领域信用修复通知书》)。
(六)具有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
(七)至少具备以下一种资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试验类:网络安全试验与评价)证书;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信息安全测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未购买或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响应。
五、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8月24日
六、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25年8月22日至8月24日08:00-11:30,15:00-17:30。
(二)受理方式:
1.因该项目技术指标涉密,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保密承诺书(附件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装备承制资格(试验类:网络安全试验与评价)或军用校准和测试实验室认可证书(信息安全测评),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部现场查看资料,材料不得带走、照相或抄录。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表(附件1)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参谋
电 话:022-******
地 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161
项 目 组:周工,******/022-******
附件:1.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表
2.保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