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丰县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子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立项文号:丰府办抄字〔2025〕7号,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南丰县农田水利设施及田间基础建设项目子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区土地开发面积1589.077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487.79公顷(22316.85亩,其中水田19071.23亩,旱地3245.62亩)。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现浇沟渠、新建排水排涝渠、新建饮水管道、新建水陂、新建提灌站及配套电力设施、“小田变大田”改造、新建机耕道、新建机耕桥、新建蓄水池等其他设施。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6032.45万元;设计费要约价为134.14万元;资金来源为融资资金。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涉及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及施工、调试(含甲供设备)、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实施范围、内容、数量等进行调整。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
2.5.1设计工期:30日。
2.5.2施工工期:12个月,计划2025年9月开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6建设地点:南丰县白舍镇、东坪乡、付坊乡、莱溪乡、洽湾镇、琴城镇、三溪乡、桑田镇、市山镇、太和镇、太源乡、紫霄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则为设计方)具备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④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则为施工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则为施工方)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或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5以上所有人员提供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
3.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承担同一工作内容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凭CA锁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9月2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30时 ,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的其他说明操作。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非本单位正式员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桔都大道幸福小区3号楼裙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春晖路599号
监督人:******资源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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