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淮河路(恒山路-泰山路)工程、云台山路(铁路北仑支线-大运河路)工程
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分别为:2506-330206-04-01-587060、2503-330206-04-01-904804,建设资金来 自地方专项债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规模:
淮河路(恒山路-泰山路)工程位于宁波北仑区,北起恒山路,南至泰山路,全长约1.4km,道路标准横断面宽36m,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云台山路(铁路北仑支线-******街道,西起铁路北仑支线,东至大运河路,全长约2km,标准横断面宽36m,双向六车道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工程设置2对公交站台,地面跨河桥梁3座,污水泵站1座。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11300元,二标段144000元。
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淮河路(恒山路-泰山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二标段招标范围:云台山路(铁路北仑支线-大运河路)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标段划分:2个,一标段为淮河路(恒山路-泰山路)工程,二标段为云台山路(铁路北仑支线-大运河路)工程。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核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二星级及以上)。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9:00时至2025年7月31日23:59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6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4时00分
。5.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 开标地点: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5.5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6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detail?articleId=224、******/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 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分标段缴纳)。
6.2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15时整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邹芳敏、徐新宇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