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保健院打印机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获取招标公告信息,并于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HCG-2025-N0161
项目名称:******保健院打印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服务)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保健院打印机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0
单位:项
主要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t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或邮寄报名,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及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资格中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若有)。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未及时报名或提交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提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招标文件售价(元):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联系人:杨华英,报名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1.本项目允许投标单位将投标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3日 17:00整(北京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街道颐高广场******有限公司,接收人:杨华英,联系方式:******。快递寄出后,******,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接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送达。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响应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未能按时签收邮寄包裹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其他情况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有限公司)。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但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若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所对应的原件:(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政策落实根据财政部门要求更新)。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保健院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项目联系人:吴寒夕
项目联系方式:0575-******
质疑联系人:孔月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项目联系人:王菲尔、杨华英
项目联系方式:0575-******
质疑联系人:赵国富
质疑联系方式:******
质疑数据电文接收邮箱:******
3.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
名 ******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监督联系人:陈林铃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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