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0亿元中期票据(MTN)承销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有限公司10亿元中期票据(MTN)承销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10亿元中期票据(MTN)承销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有限公司10亿元中期票据(MTN)承销商,本项目确定的承销商获得采购人10亿元中期票据(MTN)承销服务资格;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两个标段均为:承销服务费费率最高限价0.1%/年;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标段一:成交******银行);标段二:成交2家(券商)。如每个标段成交数量不足对应数量,该标段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重新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有限公司10亿元中期票据(MTN)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发行结构及发行方案;②、牵头组织尽职调查及发行文件起草;③、协调各中介机构,推进项目执行;④、协助采购人获得监管审批;⑤、安排采购人路演;⑥、跟踪市场动态,协助采购人选择发行窗口;⑦、保证中期票据顺利发行,本息兑付;⑧、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后续管理等;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谈判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银行申请(按排名选择前四名);第二标段:仅接受券商申请(按排名选择前两名);
特殊说明:
(1)注册与发行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注册方式,申报注册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中期票据(最终注册额度以交易商协会核准为准);发行人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2)主承销商工作职责
由第二标段排名第一的成交券商担任本项目的牵头主承销商,全面负责主导项目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申报、发行销售等环节;其余5家成交机构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均有义务向发行人提供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申请材料的编制、审核与申报,协调相关中介机构工作,与交易商协会进行沟通协调以及其他相关承销服务工作;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牵头主承销商自身过失导致项目无法完成注册申报或发行工作,且未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则由排名第二的成交券商接任牵头主承销商;
(3)承销团资格认定与份额分配原则
1.牵头主承销商固定份额:牵头主承销商享有当期发行规模20%的固定承销额度;2.承销团资格准入:原则上,当期具备自主投资能力的机构可入选承销团;3.剩余80%承销份额分配原则:原则上根据当期最终入选承销团的成员家数进行等比例分配。最终承销份额及承销费将通过各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当期约定书确定,发行人保留对承销团成员资格认定、承销额度分配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及单方面调整权;
2.3服务期限:不超过365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协助采购人如期完成中期票据发行等工作,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主承销执业资格(A类或B类);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的,应提供总公司(上级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法人营业执照;
3.1.3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两个标段均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05月31日,期间作为主承销商(包括联席主承销商)成功承销过至少5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时间以发行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两个标段均要求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06月30日有至少1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绩,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的万得数据库(wind)查询结果或申报成功批复文件,应补充募集说明书等能显示项目负责人的材料,时间以债券发行时间为准;
3.1.7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谈判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谈判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谈判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1日09时30分。
6.2谈判地点:湖北联投科技产业大厦(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18楼******有限公司会议室。
6.3特别提醒:本项目供应商除须在“电子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还需派供应商代表参加谈判会议。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持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有限公司网(网址:******/)、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上发布。
8、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新城B16栋
联 系 人: 黄经理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联投科技产业大厦(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75号)1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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