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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小微型车辆租赁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山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山东
源发布时间:2025-06-26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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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DGP************12468_A,项目包号: A

(二)项目名称:车辆租赁项目

(三)预算金额:100,000.00

(四)采购需求:

序号 车辆类别 核定载人数 租车数量 使用天数 租车起止时间 租车事由
1 轿车 5 1.00 15.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2 轿车 5 1.00 15.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3 轿车 5 1.00 15.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4 商务车 7 1.00 23.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5 商务车 7 1.00 23.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6 商务车 7 1.00 23.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7 商务车 7 1.00 23.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8 商务车 7 1.00 23.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9 商务车 7 1.00 23.00 2025-06-01 至 2025-12-31

其他服务要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服务需求(一)公务轿车为帕萨特,迈腾等同级车;商务车型为别克GL8,奥德赛等同级车;中巴车型为丰田考斯特,丰田海狮等同级车;大巴为宇通,金龙等同级车,租赁车辆以新能源车辆优先使用,所有车辆租赁单位和车辆必须在山东省网上商城定点范围内。(二)日标准租赁费用含8小时、100公里,供应商根据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分别报出每种车型的日标准租赁费用以及超出的里程和工时的报价。(三)济南市区内租车:1.服务时间为用车人员用车任务结束为止。2.公里数由乘客上车至下车(完成用车任务)抄表双方签字确认。3.费用按日标准租赁费用+超工时或超里程结算,超出8小时外按超工时结算;超100公里外,按超里程结算。若同时超工时和里程,租车费用结算以实际用车结算。(四)长途租车:指济南市外(含济南市现有所有区县)用车。长途租车仅按行驶里程结算(日标准租赁费用+超出里程费用),里程需经双方签字确认,采购人不再支付工时的费用,租车费用结算以实际用车结算。二、服务要求(一)所有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二)车险要求: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以上)、承运人责任险。具备相应车辆商业保险、乘客险等相关险种;未提供保险的车辆为无效投标。(三)车辆主要在山东省内公务出行使用(省外用车等同省内),驾驶员证件齐全并且具备长途驾驶能力。驾龄不得少于5年,必须具备与所驾车型相匹配的相关证件。租赁车辆登记日期为五年之内,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5万公里。(四)出租方为每辆车提供一名专职驾驶员,保障出租方驾驶员劳动合同的正当性和有效性,需为驾驶员购买保险,驾驶员无法满足承租人规定要求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驾驶员在租赁期由使用方按规定安排调遣,期间包括跟随使用方出差。(五)出租方提供24小时安全的出车服务,随叫随到,遵守承租人的相关规定,接到出车任务后半小时以内保证可以出发,包括节假日。(六)租赁方长期固定使用的车辆,由出租方提供一份易损易耗件清单,并具有长期提供货物易损耗零配件的能力。(七)租赁期间所用车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年检应当合法有效,因车辆安全事故导致的理赔事宜全部由出租方负责,使用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车辆租赁使用期间,车辆所有的维修维护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九)如遇有车辆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损坏、丢失、被盗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租方应提供不低于相同规格的车辆,不得因此影响承租方工作。如果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出租方应按照本次出车时租车费用的2倍标准对承租方予以补偿。三、其它事项(一)承租方不负责驾驶员的食宿费用。(二)报价包含车辆租赁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各种保险费、管理人员劳务费、驾驶员劳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三)服务期间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四)出租方提供服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承租方人身、财产等受到损害的,需要出租方承担责任。(五)双方对未尽事宜具体协商。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5-06-26 15:09:57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5-06-27 ~ 2025-06-30 17:00:01

需求信息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赵 ******

采购单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06月26日

查看项目详情","createDate":"2025-06-26 15:09:58","publishTime":"2025-06-26 15:09:58","endTime":"2025-07-01 00:00:00","noticeFileList":[]},"time":"2025-06-26 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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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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