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旅游局
项目名称:2025年度购买公益性文化演出及非国有博物馆展览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金亿木文化艺术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二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朵云美术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三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华脉书画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四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越国文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五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汉生根雕艺术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六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会稽金石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七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荷湖乡土文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八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石语堂玉石文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九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泉石汇收藏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十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周清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十一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戴葆庭钱币文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十二
标的名称:购买绍兴市越龙钱币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9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旅游局为进一步促进绍兴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市直文化旅游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博物馆公共文化产品,满足绍兴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购买非国有博物馆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绍兴市越龙钱币博物馆、绍兴市戴葆庭钱币文化博物馆、绍兴市石语堂玉石文化博物馆、绍兴市周清纪念馆、绍兴市泉石汇收藏博物馆、绍兴市荷湖乡土文化博物馆、绍兴市会稽金石博物馆、绍兴市汉生根雕艺术馆、绍兴越国文化博物馆、绍兴市华脉书画博物馆、绍兴市朵云美术馆、绍兴金亿木文化艺术馆作为承接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可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鉴于以上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金亿木文化艺术馆、绍兴市朵云美术馆、绍兴市华脉书画博物馆、绍兴越国文化博物馆、绍兴市汉生根雕艺术馆、绍兴市会稽金石博物馆、绍兴市荷湖乡土文化博物馆、绍兴市石语堂玉石文化博物馆、绍兴市泉石汇收藏博物馆、绍兴市周清纪念馆、绍兴市戴葆庭钱币文化博物馆、绍兴市越龙钱币博物馆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旅游局
联 系 人:陈娟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3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沈灿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