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供热基础设施项目EPC模式已由清发改【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理:2111-410922-04-01-406721,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清丰县市政园林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丰县侯窑村棚户区供热基础设施项目EPC模式;
2.2、项目编号:JYGC-2024-1203
2.3、建设地址:清丰县江渎路以南、凤鸣路以东、和义路以西新民路以北;
2.4、项目概况:新建地下换热站 500平方米,井室60 平方米。新打地热井 6口,其中:生产井3口,回灌井3口,铺设供暖管网2600米。利用深层地热水+热泵机组作为供暖热源。
2.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821.54 万元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地热井、井室、供暖管网、地下换热站设计及后续服务及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使用;
2.9、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 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 准。
2.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单位:①地球物理勘查甲级专业资质;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GB2)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 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6、本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4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3.8、财务要求:须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9、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内容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若上述查询对象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4.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09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交易项目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 件的获取、投 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 电子化。
5.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进行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交易平台后,将已固化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 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 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制作详细操作可参阅“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
5.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诚信 库内添加并提 交发布相关的资质、业绩、人员等内容,以便评委会查看核对。
5.6、本次交易项目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 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 :使用 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平台,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6、投标保证金:
6.1******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①开具截至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09 日(填开标当天日期) 09:3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②开具方式: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 理,办理保函后,将保函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 定的帐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在所投标段下自行获取
行 号:******0357
******银行账号池提供, 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 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 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 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上述操作须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 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丰县市政园林中心
联系人:高艳阳
电 话:******
地 址:清丰县朝阳路232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庆延
联系方式: ******
地 址:延庆镇东街27号3幢1层105
******办公室
联系人:吕阳
电话:******
监督机构办公地址:清丰县人民路与和义路交叉口西北角住建局8楼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2 月 13 日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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